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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10万师生学文明《条例》

《教育导报》讯(卢纯军 黄勤)近日,在宜宾市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翠屏区教体系统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扎实开展《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教活动,在全区10万师生与家长中掀起了一股学文明、树新风、养习惯的学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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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曼中学组织学习文明条例

分段学习,文明知识得增长

当前,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攻坚阶段,为让创文活动深入开展,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向全区中小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利用假期,创新形式,分阶段组织开展《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教活动。

学习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中旬—7月底)重点做好《条例》推广普及与学习宣传;第二阶段(8月—9月)重点做好《条例》贯彻执行工作,通过正面典型营造良好文明氛围;第三阶段(10月—今年底)重点做好《条例》常态化学习的宣传教育。

全员参与,文明品质得养成

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创文专班,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要求各校与区属事业单位将《条例》学习以及创建文明城市与文明校园创建结合起来,在暑假期间创新宣传形式,普及推广《条例》,扩大《条例》的知晓度与普及率。

全区各中小学校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微文;通过印制纸质版资料发放《条例》800余份;通过师生、家长微信或QQ群转发电子版资料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推广。全区10多万师生与家长在假期里不间断地学文明《条例》树新风,师生与家长们的文明品质得以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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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入户作创文及《条例》宣传

形式多样,文明行为得强化

翠屏区各学校采取“三学”模式强化《条例》学习。一是学生带动学。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让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学习;二是教师自主学,各校在教师QQ、微信群自主学并做好学习笔记;三是干部专题学,各校行政干部通过钉钉等直播软件专题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共计有教师、学生与家长10余万人次参与《条例》的学习。

各单位除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外,还通过LED显示屏刊播《条例》宣传标语,各校师生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和赶集日向街道、场镇居民发放宣传单,全区共计转发电子版《条例》2000余次。

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先后到合江门街道咸熙社区居民小区中进行《条例》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与讲解,提高了社区居民对“文明行为”的认知度。目前,《条例》知识的宣传辐射家庭已达8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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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二中志愿者服务宣传入户入店

作者:卢纯军 黄勤
编辑: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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