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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春蕾计划”青春期教育启动仪式暨未成人保护公益讲座在双流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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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导报》讯(记者 胡敏 摄影报道)11月27日,由四川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指导,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双流区监察委员会、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主办,成都市双流区妇女联合会、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承办的“春蕾计划”青春期教育项目捐赠仪式暨未成人保护公益讲座在双流举办。双流区妇联干部、妇工委主任等相关部门、学校教师等200余人出席了会议。

双流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白玛拥西在致辞中表示,希望以“春蕾计划”青春期教育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妇联优势,加强协调、搭建平台、强化服务,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春期教育协同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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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赵珂,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军平代表“春蕾计划”青春期教育项目四川组委会向双流区东升迎春小学和双流区九江小学代表赠送了“你好,女孩”守护包以及爱心物资,帮助青春期女童健康成长。当天,守护包及爱心物资就发放到了两所学校4—6年级女童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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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邱萍发布《成都市双流区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并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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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检察院第九检查部主任赵霞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保护未成年人公益讲座。她指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几大亮点:

一是增加可操作性,强化法律责任。这是自1992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与过去相比,新修订的未保法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

二是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增设强制报告制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这两个制度将为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防控制度。近年来,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方面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四是强调家庭教育指导。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此外,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

作者:记者 胡敏
编辑: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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