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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教师风采” 典型代表展评活动的通知

郭路路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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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四川教育报刊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和展示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个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坚持“四个相统一”,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四川教师风采—师德楷模”典型代表展评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四川省教育厅

承办:四川教育报刊社


二、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年”相关要求,以“师德楷模”典型的选树,开展2019年度“四川教师风采—师德楷模”典型代表展评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大力宣扬和展示高尚师德、优良师风的新时代人民好教师,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三、活动流程

(一)遴选推荐。6月1日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分别负责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校教师的遴选,每个市(州)推荐优秀教师3名,每个高校推荐优秀教师1名(推荐条件和材料要求见附件1,“四川教师风采”推荐表见附件2)。

(二)集中展评。四川教育报刊社在教育导报、川教之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设计投票页面,集中展示优秀教师风采,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四川教师风采—师德楷模”典型代表20名,颁发证书,并将先进事迹收入省师德典范库,列为师德培训案例。

(三)报道展示。《教育导报·教师周刊》开辟“身边的师德楷模”专栏,同时在“教育导报网”、川教之声、教育导报微信公众号设专栏,持续宣传报道我省优秀教师风采。特别优秀的向《中国教育报》等其他媒体推荐报道。


四、相关要求

教育厅人事教师处负责活动组织,四川教育报刊社《教育导报》具体承办。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注重遴选扎根教学一线,特别是长期坚守在艰苦偏远地区和乡村学校的教师;要深度挖掘推荐教师的先进事迹,注重反映教师德行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确保事迹真实的基础上,突出细节描写,文笔流畅,事迹感人;要注意及时关注、转发《教育导报》等媒体对风采教师的报道,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郭路路

联系电话:(028)86110109

电子邮箱:jydb1988@163.com(邮件请注明“四川教师风采”字样)

 

附件:1.“四川教师风采”推荐要求

附件1.docx

2.“四川教师风采”推荐表

附件2.docx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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