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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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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通知》针对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三避免、一落实”的工作举措,即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第五场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等介绍了《通知》有关情况。

 吕玉刚介绍,2011年,我国全面实现“两基”目标以来,各地巩固“普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持续提高,我国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已经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015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如期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中期目标,2016年达到93.4%。但少数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实现国家确定的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一些地方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视不够、部门职责不清、工作机制不完善、解决辍学问题针对性不强,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吕玉刚说,《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设,针对少年儿童失学辍学的主要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要求做到“三避免、一落实”。也就是避免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失学辍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这是辍学的三个主要原因。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的责任。

 《通知》提出,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是强调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的法定责任;二是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落实家长责任;三是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通知》提出,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辍学。一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提高学校的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二是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通知》提出,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一是要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二是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完善扶贫助学工作机制,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的信心。

 《通知》指出,强化保障控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一是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等交通问题;二是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三是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落实,《通知》强调,应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同时,建立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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