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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将按批次错峰入学

宜文        20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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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导报》讯(宜文)3月27日,记者从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要求,经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了《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宾市2020年春季学期将按批次错峰入学。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复课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学校布局和学生实际,按照高三年级全省统筹,高中学校、初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市上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幼儿园按属地原则、区县统筹的总体思路,确定开学复课时间,分期分批、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各学段应首先开学一个年级,以便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优化完善管理办法,其余年级再间隔一定时间陆续开学。

全市中小学开学复课具体批次为:

(一)普通高中高三年级、中职学校已报名参加高考的毕业年级学生4月1日开学。

(二)初中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高中(含中职)学校高二年级4月8日开学、高一年级4月10日开学。

(三)义务教育学校(含初一、二年级、小学各年级)由区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复课时间,具备开学条件的区县,经区县防控指挥部批准,可于4月13日起有序分批开学。

(四)特殊教育学校于4月27日起有序分批开学;幼儿园开学按第(三)要求,可于4月27日起有序分批开学。

(五)校外培训机构在当地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5月1日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开学防疫复课后,各部门将对标开展复课条件综合评估,不具备开学条件的学校、年级、班级一律不得开学;同时精准做好人员摸排管理工作,持续坚持师生员工体温检测与健康状况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持续做好关键环节防控工作,切实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确保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红外线体温枪等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严格规范师生入校流程环节等。


编辑/一审: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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